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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中心發布時間:2022-05-13 1663 次瀏覽
全省各排污單位:
排污許可制是固定污染源環境管理的核心制度,全面實施排污許可制,是落實排污單位治污主體責任、推動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的有力舉措。2017年以來,全省已有3.3萬家排污單位取得排污許可證,25萬余家排污單位進行了排污登記。《排污許可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施行后,排污許可證已作為排污單位守法、部門執法、社會監督的主要依據。為進一步強化《條例》落實,助力排污單位紓困發展,優化營商環境,提高排污單位排污許可管理規范性,自即日起,組織全省排污單位對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開展自查,并做好整改提升,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即日起-6月30日)
排污單位對排污許可證填報及執行情況開展自查,填報自查情況表(詳見表1),并將掃描件報所在市生態環境局或有關市行政審批服務局郵箱。對自查發現問題的排污單位,應完成排污許可證申領、重新申請、變更或延續等業務申報工作。
第二階段(7月31日前)
第三階段(8月1日-12月31日)
二、排污許可自查重點工作
(一)無證排污或降級管理
是否屬于重點管理或簡化管理而實際未領證或僅做了排污登記,是否實際屬于重點管理但違規降為簡化管理。
(二)證照失效
(三)申報不全
(四)排放情況與實際不符
(五)在線監測情況與實際不符
(六)
三、業務咨詢與指導
省生態環境廳將通過“山東省排污許可直播培訓”抖音公眾號發布指導視頻,并適時組織開展直播培訓,同步建立答疑群,為各市提供政策咨詢與業務指導服務。各市、縣生態環境管理部門應結合疫情防控要求和本轄區行業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排污單位法人培訓、行業培訓或答疑指導交流會,及時通過網站、公眾號進行宣傳,設立咨詢服務電話,建立微信答疑群,幫扶轄區內排污單位做好自查工作(各市、縣生態環境部門及有關市行政審批部門聯系方式詳見表3。
依法申領排污許可證、按證排污是排污單位的法定義務,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需要您的理解、配合與支持,我們將竭力為排污單位主動做好服務,共同為環境質量改善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