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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中心發布時間:2022-05-14 1574 次瀏覽
近日,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畜牧局3部門聯合印發了《山東省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與監督指導實施方案(試行)》。
《方案》要求以削減土壤和水環境農業面源污染負荷、促進土壤和水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強化源頭減量、循環利用、過程控制、末端治理,持續深化推進農業生產污染防治和有機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提升農業面源污染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為打造鄉村生態振興齊魯樣板奠定堅實基礎。
方案如下:
關于印發山東省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與監督指導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
魯環發〔2022〕6號
現將《山東省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與監督指導實施方案(試行)》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各市生態環境局、農業農村局(畜牧獸醫局)、沿海市漁業主管局、畜牧獸醫發展中心:
山東生態環境廳? 山東省農業農村廳 山東省畜牧獸醫局
2022年5月9日
山東省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與監督指導實施方案(試行)
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是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內容,為加強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與監督指導,加快推進我省農業高質量發展,根據生態環境部辦公廳、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與監督指導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環辦土壤〔2021〕8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根據、省關于深入打好農業農村污染防治攻堅戰決策部署,立足我省“三農”工作實際,以削減土壤和水環境農業面源污染負荷、促進土壤和水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以黃河干流及重要支流、南四湖流域、東平湖流域、飲用水水源地等環境敏感區為重點區域(以下簡稱重點區域),強化源頭減量、循環利用、過程控制、末端治理,持續深化推進農業生產污染防治和有機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提升農業面源污染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為打造鄉村生態振興齊魯樣板奠定堅實基礎。
(二)工作目標。到2025年,重點區域農業面源污染得到初步控制,農業生產布局進一步優化,化肥、農藥減量化穩步推進,農膜回收率達到92%左右;畜禽養殖糞污綜合利用水平持續提高,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0%以上,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5%以上,試點地區農業面源污染監測網絡初步建成,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機制基本建立。
二、主要任務
(一)全力推進農業面源污染防治
1.種植業污染防治。持續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加強農業投入品規范管理,健全投入品追溯系統。大力示范推廣滴灌、噴灌等水肥一體化技術、測土配方施肥、施用緩釋肥等精準施肥技術,提倡增施有機肥。推進科學用藥,推廣低毒低殘留農藥、綠色防控技術和高效大中型植保機械。分期分批淘汰現存10種高毒農藥。積極創建綠色防控示范縣。鼓勵以循環利用與生態凈化相結合的方式治理農田退水。到2025年,單位耕地面積化肥施用量、化學農藥使用量較2020年分別下降6%左右、10%左右。
2.畜禽養殖糞污處理利用。強化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管理,科學合理施用畜禽糞肥。畜禽養殖場戶建立糞污資源化利用計劃和臺賬,確保畜禽糞污去向可溯。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逐步推行散養戶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臺賬管理。推動種養大縣建立農牧循環模式,培育一批種養結合樣板基地。推動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提檔升級,加強運行管理,規范畜禽養殖戶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在散養密集區推廣典型治理模式,因地制宜構建整縣制糞污集中處理中心體系。在養殖業面源污染突出區域,基于土地消納糞污能力,合理確定養殖規模。到2025年,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維持,畜禽養殖戶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水平明顯提升。
3.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嚴格落實水產養殖養殖區、限養區、禁養區,推廣池塘工廠化循環水、大水面生態增養殖、稻漁綜合種養等健康養殖方式,開展以漁凈水、以漁控草、以漁抑藻,發揮水產養殖生態修復功能。實施池塘標準化改造,完善循環水和進排水處理設施,推進養殖尾水節水減排。到2025年,規模以上水產養殖尾水實現達標排放。
4.農業廢棄物回收利用和處置。整縣制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建設一批秸稈綜合利用重點縣,提高秸稈綜合利用水平。深入實施農膜回收行動,以標準地膜推廣、廢棄農用薄膜回收、全生物降解地膜替代為主要途徑,健全廢舊農膜回收利用體系。持續開展塑料污染治理聯合專項行動,健全完善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體系和長效機制。
(二)加強農業面源污染監督管理
1.農業污染源調查監測。加強農村環境質量監測,在人口集中區、主要養殖區和種植區等,加密布設水體質量監測點位,到2025年,按照部署要求,實現全省農村環境質量監測點位區縣級全覆蓋。對10萬畝及以上灌區灌溉用水和農田退水,以及規模化畜禽養殖場、300畝及以上規模化陸地水產養殖場排污口等開展水質監測。持續開展農田氮磷流失監測、農田地膜殘留污染監測。
2.農業面源污染環境監管。加強全省農業源普查、生態環境統計、畜禽糞污綜合利用信息、排污許可管理平臺等工作對接共享。落實畜禽規模養殖場環境影響評價及排污許可制度,依法規范畜禽養殖禁養區管理。鼓勵有條件的畜禽規模養殖場配備視頻監控設施。結合養殖場直聯直報信息平臺,對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計劃和臺賬進行抽查。加強畜禽規模養殖場執法力度,依法查處無證排污、不按證排污、污染防治設施配套不到位等環境違法行為。
3.推進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與監督指導試點。組織指導濟寧市魚臺縣開展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監督指導試點,以此為引領,在黃河流域、南四湖流域選擇部分重點縣開展省級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與監督指導試點。在試點縣率先布設農業面源污染監測點。以小流域為單元,開展污染負荷評估,確定監管重點地區和重要時段,編制優先治理區域清單。實施治理工程,分區分類建立更佳管理模式和技術體系,開展治理績效評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省級統籌協調、市級組織推進、縣級負責實施”的工作推進機制。生態環境部門與農業農村部門、畜牧獸醫部門密切協作配合,會同相關部門加強信息共享、定期會商、督導評估,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每年12月底前,各市生態環境及農業農村、畜牧部門要形成本年度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與監督指導工作總結,報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畜牧局。
(二)加強隊伍建設。加強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和農技推廣體系隊伍建設,引導農民科學使用農業投入品,采用綠色生產方式。加強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監管隊伍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監管執法培訓。建設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與監督指導專家團隊,提供重要政策咨詢服務,加強人才支撐。
(三)提升科技支撐。根據部署要求,組織開展畜禽養殖污染排放、水產養殖尾水排放等標準編制修訂工作。完善化肥農藥利用、畜禽糞污肥料化利用、氮磷生態攔截溝渠系統建設等規范。根據污染類型和主要成因,總結形成一批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模式并加以推廣應用。
(四)強化監督工作。將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存在的突出問題納入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加強調度督導,對工作滯后或存在突出農業面源污染環境問題的地區,明確整改要求,督促整改到位。各地要發揮評價工作的導向激勵作用,建立和完善績效評價工作機制。